关于调整我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的公示
根据《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改革独立学院学生住宿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闽价费【2018】213号)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从2019年秋季入学起,调整我校学生住宿费标准如下:
园区 | 住宿条件 | 住宿费标准 (元/生·学年) |
南光园区 南安园区 | 四人间 (带独立卫生间) | 1380 |
勤业园区、囊萤园区、博学园区、映雪园区、笃行园区、芙蓉园区、凌云园区、若谷园区、丰庭园区 | 四人间 (公共卫生间) | 1150 |
南光园区 | 二人间 | 2760 |
此收费标准从2019年秋季起开始执行。2018年及以前年度入学的,住宿在南光、南安园区四人间的按原标准1300元/生•学年收取,住宿在二人间的按原标准2500元/生•学年收取;住宿在其他园区的按调整后的标准1150元/生•学年收取。
特此公示。
厦门大学嘉庚学院
2019年5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