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我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的公示
发布人:财务部  发布时间:2019-06-20   动态浏览次数:3858

关于调整我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的公示

根据《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改革独立学院学生住宿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闽价费【2018213号)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从2019年秋季入学起,调整我校学生住宿费标准如下:

园区

住宿条件

住宿费标准

(元/生·学年)

南光园区

南安园区

四人间

(带独立卫生间)

1380

勤业园区、囊萤园区、博学园区、映雪园区、笃行园区、芙蓉园区、凌云园区、若谷园区、丰庭园区

四人间

(公共卫生间)

1150

南光园区

二人间

2760

  

此收费标准从2019年秋季起开始执行。2018年及以前年度入学的,住宿在南光、南安园区四人间的按原标准1300/学年收取,住宿在二人间的按原标准2500/学年收取;住宿在其他园区的按调整后的标准1150/学年收取。

特此公示。

厦门大学嘉庚学院

2019528